• 阿弥陀佛

    2008-01-01

    拖把的qq签名是:“想见绒波加参活佛请与我联系。”
    于是我对她说:“喂,我想见吮唇道长,请帮我联系一下。”

    然后我自己笑个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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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去看看,你们等我哦。

      哈哈哈,我跑到“711”一看,发现原来是“七天连锁酒店”。仔细回想一下才记起来这一代并无通宵营业的711。
      回来的路上,买了瓶孔府家酒、花生一袋、锅巴一包。花生出自安徽兴发食品加工厂,锅巴来自深圳市傻二哥食品有限公司,孔府家酒出品自山东,瓶子仿古,但是仿陶制品反光太厉害,不能当作拍片的道具。
      古代的酒瓶是不会反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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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肠在冬天

    2007-12-30

    “1.香肠入笼蒸熟,切成片,纳碗,加入鸡蛋黄和干淀粉拌匀,然后裹上一层面包糠;馒头切成小片,略蘸少许凉开水。
    2.净锅上火,注入色拉油烧至七成热,下入香肠片,待炸至定形时捞出,然后把馒头片放入锅中,炸至色呈金黄时捞出。
    3.锅复上火留底油,放入香辣酱、干海椒节、花椒、姜蒜片炒香,然后下入香肠片和小馒头片,撒入芹菜节,略炒,调入味精,滴入香油和少许啤酒,推匀后起锅装盘。”
     

    点评:  “撒入芹菜节”,多么迷人,成就了一首诗。
      
      香肠的种类繁多,不单是市场上出售的香肠种类繁多,主要是我十分认为市场上出售的香肠种类确实繁多,所以我始终没有涉足这块领域。在尝鲜上,我是个保守派,我的保守不是政见相左那么容易形容的。深究起来,实在是复杂的多,而通常我会对你说,这是因为我懒。我用一个字,来为你对我的打量做结,你看我是不是很好心呢?
      我懒的就像一根香肠,一个礼拜都坏不掉。玉米啊,土豆啊,烂的烂了,发芽的发了芽,它们就是想不明白,一截肉为什么比我们保存的久。

      托香肠的福,做了一顿非常好吃的炒饭。回顾多年的炒饭历史,这一碗当名载史册。
      做法很简单,蒸饭的时候顺带蒸香肠。同时锅里烫上包菜,半分钟歇火,让包菜泡半分钟再滤水。热锅加油,炒散一枚鸡蛋,入包菜翻炒一阵在依次入香肠和米饭。接下来就是深邃的颠锅技艺,不说也罢。
      这一碗打破了苞菜要脆的先例,在干燥的炒饭环境中,仿佛从排骨汤里爬出来的菜叶,十分润口。

    Tag:香肠
  •   快醒来的一两个小时内,做了一个气氛温暖的梦。一群穿着黑色西装的老头子,被我领进一间昏黄的长方形大厨房里。我一个个的安排座位,心情很喜悦。我走到一个非常老的老头背后(这个人可能是上个世纪的某位领导人),用力拍了拍他的双臂,我说:“就坐这儿吧,今天还讲什么资历和辈份呢?”
      老头点点头,开始要酒。我回到主位,这里坐着着休闲装的日本老头子,每个人的面前都放着一个小酒杯,只有我手里拿着一杯红酒。他们喜笑颜开,我则拼命想把红酒喝完改喝白酒,但奇怪这举杯的手只能抬到小嘬的地步,怎么嘬都嘬不完。
      后来,也许是我终于醉了吧,尽管语言不通,讲起话来一点都不含糊。
      小津坐在我的对面,我用日文哼唱了一段,问他这是什么歌?他笑着跟旁边的人:“别看,唱的还挺像模像样的呢!”
      接着我跟着他唱了一遍,到最后一句的时候,我说:“不行,这句太长了。”
      这句说完,我彻底醉了。

      醒来,以为我们唱的是《七武士》最后的插秧歌;然而现在我终于记起来,我们唱的并非《七武士》,而是《浮草物语》里的“打气令”。出现在开篇不久,笠智众所饰的村干部来探望巡回剧团的段落中。

  •   根据当年的畅销书改变。导演罗宾戴维斯是一个电影玩童,搭配巧妙地为这部精彩之作融入了多种戏剧元素。
      印象较深的场景是,冒名顶替的帕特里夏接到第一份恐吓信时,因为慌张弄掉了信,这时坐在一边看报纸的皮耶尔漫不经心的捡起信,举在帕特里夏的面前,信正好打开,里面写着只有帕特里夏能看到的一行字:“你是谁?”
      这种精巧的有点做作的小创意,出现在一部83年的电影里,多了一份怀旧。剧情进展较跳跃,灾难性的场面几乎在没有铺垫的情况下发生,导演在这个段落放弃诱惑观众,可谓有气节!
      因为总是看到dvd封套上nathalie baye(帕特里夏)的那张十分俏丽和熟悉的脸,加上这个怪异的译名,终于看之,感到很舒服。
      这个nathalie之所以眼熟,是因为我对戈达尔的《侦探》记忆深刻,此片的封皮正是nathalie做主。《影子》中还有一个熟客,即在《基卡》里主持“每日坏事”的亡命女主博victoria abril。
      《影子》中众多的定镜与跳脱于剧情不参与营造情景的移动镜头,让人想起布列松。
       

     

  • 《流血的仕途》

      这是我的故事。
      与女友分手两年后,她搬到了我的隔壁,成了我的邻居。除了留起短发,她几乎和两年前一模一样,一点都不像一个三十一岁的女人。  那时我住在海口市,准备去孟加拉国,我外公在哪里挖黄金,发了点财。所以有四五个月的时间,我一直在等签证下来。平日无所事事,又正值酷暑季节,所以除了不停的喝冰啤酒外,我还常常去海口郊县的野海滩林避暑。我在那里的岩石底下睡过好几个午觉,打发完日光时间,再懒懒散散回到当地的旅馆吃一顿海品。晚上气温适度,野海旁的一整条马路都
    成了大排档,我在那里喝到大醉,再爬回旅店。
      有一次,我泡在野海两个礼拜才回海口,刚进住所小院,便看见一摊行李堆积在院中,我盯着脚旁一个掉出的相片架出神。一张合影,所印男女眼熟的厉害。  “你去哪了?”楼上传来声音,我抬头看了看,“果真……,”我心想,“但怎么可能……?”  一小时后,我们坐在屋里喝冰冻椰汁。我浑身发抖,觉得手里的椰汁冰的离谱。我们随便聊了两句,我没问她怎么就跑到海南来了,也没问她最近过得怎样。她谈了谈对海南的印象,便不再说话。那时我还不知道她已经在海南待了两年了,我们刚刚分手,她便离开去了那么遥远的海南。而当我真正离开的时候,还一厢情愿的感到了空间变化带来的撕扯感,既心慌又兴奋,就像我和她的第一次性交。  谁知道会是这样,两年后,我们又面对面的坐在了一起。房间内闷热难当,我却在发抖。我伸手摸她的后颈,闻她的头发,性欲高涨到前所未有的地步。  我掰开她的腿,打量着她的阴部。我呆住,因为眼前是一片浓密的阴毛。  “不要看,”她拉过我的手,我俯到她的身上。插入的时候,我被她紧紧吸住。
      “是巧合吗?”我问她。
      “当然。”她回答。
       此后两天,我不停的求欢,她也从未拒绝过。我们依然寡言少语,并且懒得开电风扇,汗水漫过房间渗进燥裂的木板楼梯。一直到第三天,我猛然停下来,我看见她的唇角长出了几根胡子。我突然意识到,她在做什么。  “你在打激素吗?”
      她笑了,那两三根胡子异常显眼,而她那么漂亮。
      “我感到它了,现在还很小。但已经有形状了。”
      我慢慢低头望着她的阴唇,感到它缩小了一圈。
      “你说什么?”我战战兢兢的问。
      “你那个东西,”她笑着努努嘴,“快来吧,再不做就没机会了。”
      又过了两天,她的房间搬来了她提起的同屋,一个长相普通的高个女孩,留着马尾辫,对我异常警惕。
      我不再敲她门,也没有再去野海。我躺在屋里吹着电扇,想象着野海的午后和夜晚,却感到离我很远,连回忆一下都会害怕。隔着门板,我注意她们偶尔开门出去,很久都不会回来。我突然有了很多的问题,想逼着她一一回答。好像一下子回到两年前分手前的日子,我恍恍惚惚的想把她杀了,以此来惩罚她的沉默。但现在,我却只能躺着,持续的炎热消耗了我的精力,即便思绪不停的翻滚,却依然胃口很好,睡得的很香。我怀疑自己早就不爱她了,我觉得也许从来就没爱过她,甚至从来就没爱过任何人。  旷日持久的签证也终于批了下来,我马不停蹄地订好了一早的机票,并留了一份信给我的女友。  到了达卡差不多两个月后,我收到了海口寄出的信,女友在信中说,准备年底做手术,希望我原谅她。  一周后,我寄出我的回信,在末尾我写到:
      “亲爱的,我从没有怪过你。我常常在想,如果我们仍然一起生活的话,我可以插你的屁眼;如果我们三个一起生活的话,我们可以像最好的朋友那样互相照顾。对了,经济上有困难的话,请让我知道,我会全力支持你。真叫人难以置信,孟加拉国的地底下,全都是黄金!”

  • 存在

    2007-12-26

      “我是你爸,不要惊讶。”
      我喜欢《the man from earth》,我看见的知识全是对于“知识”的质疑。所以呢?
      《铁达尼号》是我看过的最好的一部电影,当杰克搂住柔丝时的摄影机景深是史无前例的聚焦比例为6.24比1,这是神性的虚焦,在《尼西经典》的《补游几安特章》中对于“存在与存在过”的记载,那里说到,“视力不是人们赖以为继的凭靠,我,尼西的神,因为愤怒,而为你们众生贯彻一种全然的偶然性:我让你们看到的,便可以让你们触摸到;我让你们看到的,便可以让你们听到;我让你们看到的,便让你们可以去记忆;我让你们看到的,便让你们可以转述。”
      这段话昭示了在“人的眼界”之前的一个固有的世界,同时暗示了被诅咒的人类丧失了“错觉”的天赋,而被罚“眼见所实”。
      尼安教存在于旗元八二至二零四年,据《经典》所示,尼安诞生于旗元前34464年,诞于一名男子的屁眼。尼安五岁便劝诫父亲辞世,十二岁便四处游教,收纳教徒繁多,均以灭毁生之实体为先念,而重修存在之遵义。
      《尼安经典》由尼安本人亲手写成,后经异教参照与篡改,被描绘为世间最大的邪恶,尼安也被描述为“灵敌”。
      而《铁达尼号》的景深恰如其分的还原了尼安所言的人类受到惩罚以前的关于模糊与准确的平衡,从而具备了很强的宗教意味。但这仅仅是我的知识,是我对人类史前史之前的史前史的了解,从而诞生的与后来的基督教义相比较的宗教境遇的对照。而就我本人来说,“尼安教义”永垂不朽~!!!我作为尼安,我的神,的第一代教徒,也早已悬消本命,溶于化知化解的至善境地;并早已牺牲自己,承托永生的苦难来宣扬“全部去死”的教义。

  • 与小津喝酒

    2007-12-26

      我只用三个字,就能造人。你信不信?
      比如“有一天”。我写诗的时候,一旦预感要写到“有一天”这句的时候,便会立马停下来。有的时候停的晚了,已经写了“有一”,只好最后写成“有一次”。这个时候,乌青的微笑浮现出来。
      今天我走到烧烤架旁,隐约听到别人说“秋刀鱼”,所以问烧烤的师傅,“这是不是秋刀鱼?”,师傅点头。其实,从别人的口中我大概也知道,这就是秋刀鱼,但我还是要让师傅说出来,我还是要正式的与他一起,做一个确定。就像老老实实的打出这么三个字一样,“秋刀鱼”,小津在照片里的微笑,浮现出来。
      我还点了“鸡腿”和“韭菜”,我的朋友,你愿意做鸡腿还是韭菜?

  • 冬至二三事

    2007-12-22

      昨晚和一闪,闪嫂,拖鞋man在中大夜游,我们大概是从南门入的校园,经过当年的宿舍,拖鞋man遥指太空,告诉我他们曾住在那里.我马上看到两个人,从宿舍顶楼两扇窗口探出头,各自吐了一股烟.
      我们在永芳堂的石阶上落座,还在一个咖啡厅喝了点饮料.拖鞋man用了丰富的语气词,为"当年我们四个"开话头,比如"秋,当年我们四个..."
         今天是冬至.我和拖鞋man在鞋材城逛了三个钟头.商铺将布材皮革作成色版挂在店门口任君取走.色版上注明了商铺电话与位置,期待与君合作.拖鞋man淘碟般搜集了三大袋色版,这些构成鞋子的基本素材之一,种类丰富,颜色鲜艳,所有的店铺隔墙做生意,花花绿绿的色版挂满了整个楼层.用摄像机拍出来会非常新鲜好看.
      拖鞋man看色版,我看卖色版的人.店铺里一个青年正在说话,旁边的女同事不时笑几声.青年说,"给他打电话的时候,我语气都变了."接着他模仿了一遍刚才用不屑的语气说出的一句话,这一次,他微微弓着背,一只手举到了下鄂旁象招财猫.女同事都笑了,笑过以后,一个女同事说:"我接到他电话连话都不会讲了."她这么说的时候,显得很欢快.由此我想起小津后期电影里的"幽默",情景与此刻吻合,我侧过头看着青年与他的女同事们,就象是看着一场戏.
      快离开的时候,我在一家店门口爱上了一个人.那个人长长的头发,大大的眼睛,穿着蓝色的套头衫,低着头神情恍惚,她似乎正望着手里的一张纸条.我小声对拖鞋man说:美女!
      我靠近她的店铺,站在她的身后挑着色版.我望过她的脑袋想看那张纸条上写了什么.当她侧脸的时候,我便专心挑色版,当她重新低头的时候,我再凑过去.来回两三次,我发现她已经把纸条折成了一个小方块.这是一个女孩走到她的面前,嬉笑着向她脸上弹了几滴水,我离开她们,亦步亦趋的回了好几次头,我看到她笑了,笑的真好看,我还听到她笑了,笑的真好听.
      走到街上后,我对拖鞋man说:刚才我谈恋爱,不过已经跟人家永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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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nd now,i can see.

    2007-12-20

     

    so,for the second time

    summoned the man who had been blind and said :

    "Speak the truth before God.

     we know this fellow is a sinner."

    "Whether or not he is a sinner , i do not know."

    the man replied.

    "All i know is this:

     Once i was blind and now i can see."

     

      重看《愤怒的公牛》,并流了泪。
      这真的不是一部男人的电影,就像海明威永远只是一个假汉子。
      我觉得此片与原著应该差异颇多,至少如果杰克拉蒙塔正如片中所示那般,便没有可能写出一部自传来。他寄生于自我,又被自我寄生,是个彻头彻尾的句号,只有像句号那样一头栽到底也不会多出些什么。
      我不知道,没有看过原著。
      Jack最后与Joey相遇,Joey说过两天给Jack打电话,这是什么意思?Joey会给Jack打电话吗?Jack又能说什么?
      再来看结尾的一段引自圣经的话:
      首先便是“for the second time”。
      而Joey和Jack没有second time。
      再者是before the God。
      这意味着只有在末日审判的时候,你才被赋予能力用言语说出关于Joey或Jack的“truth”,这之前,你什么都说不出来。
      然而未被赋予描述真相的语言能力的人,却可以顽固的抵抗这一缺陷。甚至我感到,由于剧烈的疼痛,他硬生生地睁开了眼睛。并非神启,睁开眼的时候你就知道了,你什么都不可能说出来。
      所以仅仅一句“Once i was blind and now i can see.”才变的那么贴切。